清华附中朝阳学校少年团校章程
2011-01-19 编辑:dingmin 分类:校团委 浏览数:397

一 少年团校是共青团组织对少年学生进行政治、思想教育、团的基础知识讲座的一种经常性 
   的教育组织形式。
二 凡在校学生,由本人申请,经各中队推荐,少先队大队部批准,分期分批参加学习.原则上,截止 
   初二,团前教育覆盖面极达100%.
三 热爱祖国,热爱党、团组织,热爱学校,用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武装自 
    己,积极向团组织靠拢。
四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,发扬共产主义道德风尚,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,热情支持好
   人好事,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。
五 团校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团校的学习,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,如确有事,可向团校老师请
    假;无故缺席一次或迟到三次以上者,取消学员资格。
六 学员在上课时必须遵守课堂纪律,认真听讲,做好笔记,如发现违纪者,经提醒仍无改
   变,取消学员资格。
七 爱护所用教室公物,注意公共卫生。
八 学员平时应时时刻刻以一个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并在平时的学习、生活、活动中充
    分发挥表率作用。
九 团校学习结束后,全体学员均应参加由团委统一命题的结业考试(团的基础知识笔试),
  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,并对团校学习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学员给予表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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